外企代理记账专员

时间:2020年06月10日 来源:

第十一条 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第十二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

  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第十三条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代理记账机构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外企代理记账专员

    管理办法编辑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7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起施行。正文首先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外企代理记账专员代理记账机构对委托人示意其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应当拒绝。

第三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财政部门确定。

第六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不同的代理机构流程不同,以下*供参考。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2、接票(时间:每月20号-30号)■届时客户将当月做账票据送到该公司,或该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账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账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及结账;编制会计报表。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保守客户商业秘密。(一)核算质量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账业务。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因素。外企代理记账专员

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外企代理记账专员

记账的必要性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外企代理记账专员

高密市德信会计事务有限公司于2007-11-12成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1~50人人,各种专业人员齐备。德信是高密市德信会计事务有限公司的主营品牌,是专业的代理企业记账、企业资产评估、验资业务以及纳税申报手续,销售会计用品,工商税务业务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资产评估、验资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拥有自己**的技术体系。公司不仅*提供专业的代理企业记账、企业资产评估、验资业务以及纳税申报手续,销售会计用品,工商税务业务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资产评估、验资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还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高密市德信会计事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 "办营业执照工商证", "企业注册", "代理记账报税", "代理会计" ],坚持“质量***、质量服务、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赢得广大客户的支持和信赖。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