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内资公司代理记账

时间:2020年06月15日 来源:

    首先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财政部门确定。 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潍坊内资公司代理记账

    第二十四条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第二十八条外商投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94)财会字第24号]同时废止。 潍坊代理记账优势自身记账需不时亲自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业务。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省级以下人民**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财政部门。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许多小型经济组织、代理记账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2.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3.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4.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因素。

一般,代理记账机构会要求委托人提供以下材料(*供参考):1.新接客户应提供公司的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现在三证合一》2.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表、办公费、房租费、通讯费、运输费等)3.银行单据(提现、转账、贷记凭证、电汇、进账单、借款单、银行对账单等)4.发票(1日---31日开具的所有发票记账联)5.公司员工的名字、性别、月工资额、身份证号码、代扣社保费、代缴个税,邮政编码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潍坊内资公司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运用计算机技术,效率高,低差错率。潍坊内资公司代理记账

第十条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一条 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第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一)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二)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三)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潍坊内资公司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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